久别重逢

《不朽三千霜》

为了这位卡密重新下回老福特,从未想过魔幻文学同中国古代背景也可以融合地这么好。短短几分钟内,时空框架隐为虚线任我穿梭,落地时恍如隔世。

北斗错落长庚明:

12:00


史同。野史、正史,演义、传说……李白可能见到任何人,也可能谁也没见到。


下一棒: @兔叽  




【以下内容纯属虚构】


 


 


 


在很久以后的历史,一个叫歌德的文学家去觐见拿破仑。这场会面本该平平无奇,但涉事的双方为它赋予了意义。好事者们追逐不朽、挖掘秘事,积极编写一支羽毛笔对皇冠的桀骜或膜拜。


 


仿佛无形中有谁主持着这样一场比赛:谁先将自己的故事更多更广地传入人群,谁就占据了对不朽岁月的最终解释权。


 


军/备竞赛,殖/民竞争,随便你怎么称呼。


 


总之当你穿越到x朝,跌进一个破草庐时,草庐里已经堆满了桦树皮的手稿:


 


「天宝元年,李白在长安当翰林待诏。那天被招去见玄宗时,他刚喝完七壶酒。」


 


 


 


长安是座绿荫荫的大城,铺天盖地的槐榆长满街道,人们走在下面,呼吸都变成青色,可能还带着点槐米微弱的香气。现在李白的呼吸还是纯白,因为他的觐见被安排在冬天,这时树叶早就凋谢,街上尘土飞扬,呼出的白雾从冷风里往下掉冰碴子。


 


从光福坊到兴庆宫,横四竖四十六个街口,这就衍生了很多不确定性。


 


寻求真相的人讨厌不确定,但是爱编故事的人就很喜欢:李白可以跑在流淌的泥浆里,也可以踩在龟背般的石板上;可以闻到胡饼刚出炉的热气,也可以呼吸废墟间梅花的香味;可以打马纵酒,快成一道闪电,也可以醉里徘徊,引发一场艳遇。


 


总之他眼花耳热、信马由缰,高歌猛进着撞上了一众刀斧手护拥的车队。


 


撞上了一辆囚车。


 


多年后李白会知道,好的囚车要用柚木来建造,不足三十岁的柚树只是些普通的木料,三十岁以上的柚木才是硬木,可以抛出光泽。“色泽与青铜相仿,但又不像青铜那么冷”,这是说柚木,也是说李白对郭子仪的第一印象。


 


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从安西来,坚毅的脸上有风沙侵蚀的痕迹。他的皮肤早就被太阳晒成棕色,乌溜溜的,像被盘擦了许久的剑鞘,结实而温和。


 


现在是寒冬腊月、滴水成冰的时节,即便是押送犯人的刀斧手都里里外外裹了三层。郭子仪穿着单薄的粗布麻絮,一动不动地站在囚车上。


 


他不怕冷,西北气候干旱,早晚冰火两重天,早在他当安西副都护的时候,就习惯了一个人站在盛满水的铜缸前,劈头盖脸地浇下去;他也不怕死,边关战事里人命比雪还易化、比草还轻贱,他从小就从宗祠摆满的牌位上明白了这点,并用整个青年时代去学会接受。


 


所以当和李白见面的时候,郭子仪非常平静。他温文尔雅地告诉眼前的醉汉:隔壁亲仁坊赵家的郎官清不错,你可以去那里喝酒。我要被送去东市行刑了,你切莫牵连进来。


 


死亡的逼近会让绝大部分人丢盔弃甲,但郭子仪表现得很有英雄气概。


 


李白熟悉这种征兆,即便在醉里,他小时候读的那些春秋列传所构筑的世界依然在忠实地运行,侠义、仁善、超越生死的无畏勇气,这是他永远着迷的。于是他醉眼朦胧间抓住冰凉刺骨的锁链,像混入那些市井少侠般亲热地拍着囚车,冲那一排排青铜色的柚木打听道:好兄弟,好兄弟,你上面这个侠士是犯了什么错处?


 


故事讲到这里,终于有围观群众意识到荒谬之处。刀斧手甲回过神来,拔出武器想要把这醉汉喝退。好在刀斧手乙拦住了他。


 


这是翰林院的李学士……


谁?


圣人御手调羹的那个。


 


总之一个时辰后,李白带着一道赦敕回来了。他大声地将它从头读到尾,一字不顿、一气呵成,纸上的内容全然熟记于心。因为这就是他自己在兴庆殿里挥毫铺就的。


 


他打开囚车,解开镣铐,递上一套厚实温暖的皮草。郭子仪把它穿在身上,走下来大大方方地一拜。这看上去是个像模像样的开始,他们接下来就可以找片幽静的梅园,摆上鸡鸭鱼羊、冻菜萝卜,然后十指一合、杯盏一碰,成立个“风尘双侠”之类的团伙。


 


“你先前说得那个亲仁坊赵家,”李白忽然说,“郎官清真的很好喝?”


 


“对。”郭子仪干脆地回答道,“我从不说谎。”


 


“好喝就好。”李白笑起来,然后突然调转马头,像他毫无理由地驻足一样,再次随心所欲地扬长而去。


 


从光福坊到兴庆宫,横四竖四十六个街口,李白可以迈开腿走路,也可以骑着马奔跑,甚至还能乘风驭电而去。唯一从始至终不变的只有这头和那头。


 


而从天宝元年到至德二年这十六载,李白同样可以有无数种活法。但不管他怎么变化,都终究通向同一个未来:永王东巡,是为谋逆,李白逃到浔阳江边。


 


长江在浔阳北部拐过一个小弯,黄河在长安东边也绕过一个大转。李白是见过那如千军万马奔腾的盛况的,他写“黄河西来决昆仑,咆哮万里触龙门”,写一个披头散发的狂叟执意渡河,命付川流、葬身鱼腹。现在他自己站在浔阳江边,灰白的长发在风中飘摇着,干枯的皮肤像没有抛光的树皮。


 


他就要坐上柚木的囚车,被精钢的铡刀问斩。现在天寒地冻,铁器会粘在皮肤上,所以他的头颅不会立刻掉下来,说不定还会贴着刀锋,如梦初醒地来一句“发生了什么?”然后它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与身体分离,圆睁大眼,又惊讶又悲伤,却还有种说不出的释然和快意。“死了拉倒!”他的头颅会用清朗嘹亮的嗓音高喊,“死了拉倒!”然后激荡怫郁地高歌一曲,然后啪嗒一声,掉在梅花般怒放的血泊间。


 


这样处理固然抓人眼球,但后来的许多故事就没有了下文。所以在那桦树皮的手稿上,李白有了另一个选择:投江。


 


浔阳江流涛涛莽莽,呼啸的大风刮来,无数浪花拍打在岸上,溅开的残珠碎玉勾连住李白的衣摆。也许他会化作一阵蝴蝶飞去,也许江流尽头是白鲸张口等着他,也许到最后一切都不过是尘埃落定平平无奇的死之一字。总之,他大笑一声,准备跳了。


 


“且慢!”


 


披坚执锐的人潮从中分开,精神矍铄的将军骑在宝马上,现在的景象成为过去种种的复刻,两个陌生人面对面,一个受困顿,一个来拯救。


 


「两叶浮萍归大海,人生何处不相逢。」


 


桦树皮上的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。说实在的,你认为这篇故事写的不错,除了它所说的一切都从未发生——一个四品的安西副都护是不需要挂名的翰林待诏来救的。


 


 


 


实际发生的事情可能是这样:


 


在唐朝的时候,人们坚信长安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。几十年前这个殊荣属于洛阳,几百年后这个称呼给了汴京。但总之无论如何,凡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,它的房价都必将非常伟大。


 


在这么伟大的城市里,李白很难买得起房子,租赁也找不到称心如意的房源。有时房东受不了他喝酒弹琴吵闹,有时官舍隔壁就是刚跟老板上过他眼药的同僚,有时他和街边的小贩东攀西谈、嗑糖吃瓜,让人心生好感的同时又实在有点不堪其扰。更不要说李白有时候还是个很贪心的人,既想靠近兴庆宫方便上朝,又想直达西市好常见那些游侠少年。


 


于是贺知章说:你来我这儿住吧。


 


李白没有客套,提着一坛葡萄酒就出发了。


 


贺知章是个乐呵呵的老爷子,他身体很健康,能骑马、能喝酒,伏着写草书几个时辰也不腰酸背痛,每天提着手杖在园子里健步如飞。李白到他家的时候正是夏季,满树石榴花开出一种成熟美丽的红色,光滑的叶片明润敞亮,满院都是摇晃的绿影。


 


贺知章在院子里铺下两片凉席。李白把酒找个桶盛放,骨碌碌地浸到井里去。然后他们就坐下来,支着胡凳开始玩樗蒲棋。


 


贺知章玩游戏的时候总是格外专注,他习惯把那五个银杏状的骰子收在掌心、搓圆捏扁,再一鼓作气吹进一口热气,然后哗地撒进盘里。


 


木制的骰子滴溜溜地打转,李白拍着桌子幸灾乐祸地高呼“杂彩”,贺知章就揪着胡子大喊“出卢”,声音非要把李白盖过去不可——他其实并不计较输赢,主要为了炒热气氛。


 


李白因此很喜欢这个忘年的朋友,他不偏激也不冷淡,不乖戾也不庸俗。他从不倚老卖老,把自己当成该贡上牌位的大佛,也不是真的懵懂无知,像孩子般争教短长。贺知章是经过八十年磋磨后真正圆融通达的玉石,是他言谈中记忆里故乡门前的那潭湖水。马匹饮过,行人走过,喧嚣纷乱尔虞我诈攘攘过,最后依旧春风不改旧时波。


 


如果李白真的在夏天住在贺知章家里,那我们的故事就会从那盘樗蒲棋说起。


 


但是桦树皮手稿的主人不满意这样,TA涂涂抹抹,写写画画,把好好的稿子整得乱七八糟,最后不得不另起一个开头:


 


「天宝二年,李白在长安当翰林待诏。这个除夜他和贺知章一起前往兴庆宫,去观看宫廷的傩舞。」


 


傩,又叫逐除,是标准的季节过渡仪式。它在春秋冬三季都有进行,最重要的是年终大傩。《礼记·月令》就记载季冬之月命有司大傩,群臣在四方之门宰牲禳祭,摆设泥土制成的耕牛,以送寒气。


 


这些是贺知章在车上说给李白听的。他开元十年曾转官太常少卿,负责祭祀宗庙、迎送神主,对这些吉凶事务一向如数家珍。


 


李白坐在贺知章对面,手里剥着新鲜的橘子,左堆橘皮,右放橘瓣,边上还有两碗拿来蘸的浆酪。博山炉里朱火正旺,青烟袅袅婷婷升起,将整个马车熏得暖意融融。这场面就好像冬夜团圆,一大家子偎着火墙取暖,笑吟吟地老人家双手揣进袖里,又讲起他翻来覆去老生常谈多少遍的故事:“从前有座山,山里有座庙……”


 


老人家总爱重复过去的事情,好在不断变化不断消逝的周遭里抓住一个确定的锚点。孩子们就不同,他们的脑海和心灵还都是全新的,干干净净、利利亮亮,渴望着更多更好事物的滋润,有时就显出些天真的残酷。


 


不过李白当然已不是孩子,他现在是个无比出色的听众。哪怕是已经听过了五百遍,也还是会回回拍手,回回叫好——或许他是出于友谊奉陪,或许他是真的觉得故事精彩,又或许他早已越过故事,将贺知章这个豁达通透的老者作为一曲来聆听——总之,李白身体前倾、目光专注,每每的沉吟和追问都无比真诚。


 


就在说话间,李白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嘈杂的脚步声。不是兵荒马乱的那种嘈杂,而是孩子们踢踢踏踏的声响。


 


于是他拨开车帘,看到了从街头绵延到结尾的童子队列。他们扎着总角的发髻,头裹红色头巾,手拿长柄摇鼓,乒叮乓啷地向兴庆门中走去。


 


 


 


朝廷举行的傩仪规模浩大,有一百二十个严格核验过年岁生辰的童子,有黄金四目、玄衣朱裳的驱傩官,还有十二个身披毛皮,头戴犄角的舞兽者。


 


在这更深夜半、万籁俱寂的时刻,群臣皆头裹红巾,黑压压地守卫在殿阶上。玄宗架御前殿,人群中的李白看不清他的脸,只能见到灯火燎照下混沌的影翳。


 


滴漏已经注满,铜宫灯中的火焰扑闪几下。玄宗微微敛起下颌,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。他身旁随侍的黄门令马上就注意到了这点,知晓皇帝已经不愿意再等。


 


于是他扯开尖细嘹亮的嗓子:“童子备——请逐疫——”


 


嗡——嗡——


 


四面八方的军士吹奏起号角,雄浑低沉的音浪滚过沾霜草木,杀尽残败萧条的景象。童子们纷纷挥起长柄摇鼓,急促的鼓声伴着号角一涛涛打来,轰鸣耳膜、激荡肺腑,震得人胸腔战栗、四肢百骸发麻,心脏跳动惊悸得像是要破壳而出。


 


在这一派威严端庄的武乐里,黄门令唱,众童子和,高呼十二神灵之歌,请甲作、雄伯、腾简、穷奇等驱除鬼魅:“赫汝躯,拉汝干,节解汝肉,抽汝肺肠。汝若不去,后者为粮!”


 


歌声萦绕宫道两旁的梧桐不散,执戈扬盾的驱傩官就在这时登场。从一千六百多年前起,他们就被称为方相氏,层层废土下的古老周朝记忆就在这个时刻复苏。


 


舞蹈、碰撞,操戈、喧呼。一片片红裹巾在火炬下飞舞,这妖异魔魅夜色下的一切都好像在熊熊燃烧。群臣们奔跑起来,大片火光在兴庆宫中流动。他们要绕前殿搜寻三遍,亲送邪祟出门,然后喝下御赐的柏叶酒,以示辞旧迎新。


 


李白第一次参加这个仪式,并不清楚该做些什么。但他也不是莫名其妙就追着人群而动的性格,从这方面来说,他有些微妙的骄傲。于是他就被彻底遗落在外,悠悠闲闲地晃到角落里。抬眼望去,四面都是黑暗,四面也都是火光。直教人头晕目眩,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


 


一个方相氏便恰在这时发现了李白。或者说,这个预谋已久的人终于朝向李白走来了。


 


他左手端酒,右手拎着一把菖蒲,琥珀的酒液滴在青嫩的菖蒲上,带酒的菖蒲洒扫过李白全身——额头,脖颈,胸膛,四肢——一系列动作轻盈而迅速。


 


李白原本想要制止,后来忽然顿住。大诗人挑挑眉头,抻开双臂摆出一副任君发落的利索模样,一双眼睛饶有兴致地盯着来人:他的面具被黄金修饰繁复的纹路,面具中央雕刻了四只眼睛。他的皮肤被火焰的光线晕染,笼着一层山茶般的浅红色。


 


方相氏做完禳祝,颔首致意,准备和他不着痕迹的来时一样离去。但是李白勾手拈过了酒杯,把剩下的柏叶酒一饮而尽。


 


“上次去拜访持盈法师的时候我还遗憾没有见到你,现在就在这里心想事成了。这岂不就是缘分?你说呢,丹丘?”


 


元丹丘转过身来,和李白面对着面。他的黄金面具有着苍鹰的锐眸、鼋鼍的利齿、虎豹的獠牙,金刚怒目、罗刹食啖。但不知为何,痛痛快快笑出来的李白就是能确定,面具下的人和他露出了一样的微笑。此时此刻成为彼时彼刻的又一重缩影:


 


他带着美酒瑶琴,路过深山大泽,路过霭霭行云,路过高松皓月,路过深溪古雪。黑夜万籁俱寂,天地都酣然入梦,只有他们两个闲人提了灯在山路上追逐影子,在不期而遇的惊讶与喜悦中,会心而笑。


 


人的记忆需要确切的锚点,在很久以后的未来,在那个生命之灯快将熄灭,一切已经无从“补救”的夜晚,李白会忽然发觉,曾经那些雄伟宏大却又遥不可及的叙事终究和他无关,他记得的只有那些隐隐约约的面容,那些吉光片羽的瞬间。


 


「元丹丘摘下了他的面具。」


 


你盯着这行简短的字迹,它的下方迤逦着大片打翻的泥泞的墨汁。于是元丹丘面具下的容貌就成了彻底的谜团,连一丝猜测的线索都没有。他可能童颜鹤发,可能仙风道骨,可能天圆地方福泽饱满,可能平平无奇面颊瘦削。他可能是桃花眼丹凤眼圆眼杏眼,还可能拥有任何一种鼻梁嘴唇和面相。


 


或者干脆,那面具之下只是一片虚无,一片空白,是个你无法证明他存在的幽灵。


 


历史从不缺少幽灵,世界上最困难的就是让时间记住一个名字。把一张盛世图卷放大再放大,你能看到无数密密麻麻无意义的色块与噪点,人人都是铺砌图画的噪点,元丹丘本来也会隐于其中——事实上他对此并无意见——但是李白给他写了二十首诗,他就从此依托他而存在,影影绰绰地被锚定在历史上,成了他人生里的一阵青烟,一道影子。


 


元丹丘面具下的模样只有李白知道,相对的,李白的许多答案或许也只有元丹丘清楚。对于一个毕生追求精神价值满足与不朽的人来说,这其实是很危险的。一个人掌握了另一个人的隐秘,他就可以编写流传子孙后代的故事,就可以代替原主作书立传,就可以召开一个盛大隆重的记者发布会,宣布自己有了突破性历史性的发现。


 


就如同文章开头提到,而现在或许已经被你遗忘得差不多了的歌德。他斥责了实际上和他从没有过关系的“小情人”贝蒂娜,于是被恼怒的后者写了篇几百年后依然大行其道的段子,成为故事里面对权贵低头谄媚、陪衬贝多芬傲岸的永恒丑角。


 


好在李白在这个层面终归比歌德幸运。元丹丘不要权势、不要名誉、不要瞩目,甚至好像连对被载入史册都完全不感兴趣。


 


元丹丘从不说话。


 


 


 


故事看到这里,你已然有些累了。揉揉眼睛,打打呵欠,准备出门找户人家住下。


 


然而当你迈出草庐的一瞬间,整座房子轰然垮塌。茅草腐烂、桦皮成沙,几十甚至几百年的青史衍变在你眼前缩为一呼一吸。


 


当你认真观察它时,所有的可能性都不见了,三千个量子李白塌缩为现实的一点,李白毫无疑问地离开了长安,从此再也没有回来。


 


 


—完—


 


作说:


 


全文灵感来自王小波《万寿寺》,米兰·昆德拉《不朽》。原本计划要写玄宗那篇,但是动笔时发现还没有准备好。


 


注释见这里


 


我一直说我的初心是历史上的那个李白,但是我又从来没写过什么同人。与其说是不写,倒不如说是怕写,是无物可写。因为我始终想描述一个活在唐朝风貌下、经历了诗人李白一生的家伙的故事,但是我又做不到。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历史现实与自己幻想的关系,美好的幻想过多,我就会尴尬地记起现实并不是这样,难免有浮夸吹擂之嫌,而如果只是要写一个复述历史的东西,我又怎么比得上真正的史册?这岂不是画蛇添足?


 


总之在各种自身的纠结下,我就一直搁置了下来。这次除夕赶稿能一鼓作气写出这篇史同,我心里很高兴。


 


尽管它还有许许多多的不足,尽管它没有任何能抓人眼球的题材,尽管大多数人可能厌倦它的冗长枯燥,根本不会看到这里,但我还是要说,我很高兴能参加这次活动、写出这篇文章。如果它能对你,一个同样喜欢历史上的李白的人有所触动,那对我来说就是这个除夕最好的礼物了。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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